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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11.|天公生|因應春節及民俗節慶 苗縣開放4時段夜間施放爆竹
苗栗縣政府因應農曆春節及民俗節慶911.活動需求,今天公告1月23日、24日及2月1日的夜間10點到隔天清晨6點,及2月10日的夜間10點到午夜12點,開放夜間施放爆竹。苗栗縣消防局表示,請民眾注意爆竹施放防火管理,在非開放時間施放,可罰3到15萬元。依據「苗栗縣爆竹煙火施放管制自治條例」第6條規定,每日6點前、22點(晚間10點)後,不得施放飛行類、升空類、爆炸音類、摔炮類之一般爆竹煙火,但「年節或特殊節慶等經本府公告之日期,得不受前項限制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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